IP电影的黄金时代

         

摘要

IP,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财产,是一个指称''''心智创造''''(creations of the mind)的法律术语,包括音乐、文学和其他艺术作品,发现与发明,以及一切倾注了作者心智的语词、短语、符号和设计等被法律赋予独享权利的''''知识财产''''。对于版权来讲,可以是一首歌,一部网络小说、话剧,或是某个人物形象,甚至只是一个名字、短语,把它们改编成电影的影视版权,就可以称作IP电影了。IP价值在我国泛娱乐产业的发掘源于2012年:随着《致青春》《小时代》系列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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