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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政权威解读(下)

         

摘要

问:为什么要加快培育多元服务主体?怎样进行培育?答:目前,农业服务主体主要有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类型。针对不同服务主体的特点,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各尽其能、共同发展。专业服务公司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社数量超过服务主体总数的1/3,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规模较大,要将这两类主体作为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推进其专业化、规模化。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占服务主体总数的近一成,要将其作为组织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服务专业户最贴近农户,数量约占服务主体总数的一半,要将其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弥补其他服务主体的不足。供销、农垦、邮政等系统具有组织优势,要着力完善服务机制,增强服务能力。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之间加强联合,推动与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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