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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环境下的新媒体版权保护

     

摘要

近期,杭州互联网法院对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乐视网")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下简"杭州电信")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2018)浙0192民初4603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回看模式不属于典型意义上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被告杭州电信不构成侵权行为,驳回原告乐视网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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