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家庭医学:新健康》 >配老花镜莫以年龄为标准

配老花镜莫以年龄为标准

         

摘要

<正>张老师刚进入36岁,就发现眼睛看近处明显感觉疲劳,阅读不到半小时就出现头昏、眼睛酸胀不适。开始还能忍受,一个月以后就忍不住了,于是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