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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取得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空间

         

摘要

1提出问题(一)时效取得制度在我国的现状时效取得,即未有权利的人以一定的状态占有他人财产或行使他人财产权利(准占有),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便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制度。这是日本民法制度中对时效取得的规定。我国大陆没有对时效取得制度加以规定,也不适用时效取得制度。但在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中却对时效取得制度有一系列的规定。

著录项

  • 来源
    《卷宗》 |2015年第11期|403-405|共3页
  • 作者

    陈浩;

  • 作者单位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6100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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