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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 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摘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这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当前良好形势,推动社会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全面地、长远的指导作用和重要现实意义。作为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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