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党史博采:上》 >新中国成立后省级以上和省级行政区划的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省级以上和省级行政区划的沿革

         

摘要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所设置的省级行政区的名称大多数是沿用旧中国已存在的名称,极少数是沿用了我党在解放战争时期设置的行政区的名称,只有一个中央直辖地区的名称是建国后设置时命名的。后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曾撤销了建国后设置的省级以上的六大行政区,又多次把建国初期设置的省级行政区进行了撤销、增设等变更。现把新中国成立后所设置的省级以上行政区和省级行政区划的沿革分阶段概说如下,供读者备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