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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同“法轮功”组织的非法活动作坚决的斗争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决定,取缔非法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所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通告,禁止“法轮功”组织的非法活动。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近年来,“法轮功”组织在我省一些地方非法发展,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宣扬一套歪理邪说,严重侵蚀人们的思想。“法轮功”组织策划、煽动、蒙骗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到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非法聚集,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愤。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禁止“法轮功”组织的非法活动,得民心,顺民意。全省每个国家公务员在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中,都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政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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