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环境科学导刊》 >个旧市大气环境监测执行国家规范

个旧市大气环境监测执行国家规范

         

摘要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是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大纲。要及时、准确地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为社会和经济建设服务,就必须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各环境要素的监测。我站于1989年4月起,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进行个旧市区的环境大气常规监测。在市区内按功能分区共设三个大气动力采样点(生活区、工业区、清洁区各一个)和四个静态采样点。监测项目除规范中要求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TSP)、降尘、硫酸盐化速率外,还增加了氟化物、砷和铅。其中,SO2、NOx每隔24小时连续采样24小时,TSP、As、Pb每隔72小时连续采样24小时、降尘、硫酸盐化速率、氟化物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