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环境科学与管理 >舟山市渔农村水污染治理法律机制研究——以社会协同治理为视角

舟山市渔农村水污染治理法律机制研究——以社会协同治理为视角

     

摘要

舟山目前正处在治理渔农村水污染的关键时期.政府与普通民众积极协同,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是打赢渔农村水污染治理这场战役的关键.然而,在这场战役中,出现了“政府干,群众看”、“政府热,群众冷”这一尴尬局面.所以,亟需建立起政府主导,民众积极参与,协同参加水污染治理的法律机制,重点要建立起政府水污染治理源头控制制度、公众充分参与水污染治理的保障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社会教育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