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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POL73/78附则Ⅱ的Reg.3(4)规定的统一解释——关于有毒液体物质类别临时评价的两个通函

             

摘要

本文是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对MARPO73/78附则Ⅱ的(规则)Reg.3(4)的统一解释所发三个通函的全部内容(其中第172号通函已被第199号通函所替代)包括:物质临时分类、适用范围及其评价方法,“生产、运输和缔约国”三方对物质分类临时评价程序和电讯联系纲要,临时评价准则,对“分类准则”的解释,对混合物选择船型的计算,防污染对船型要求的标准等,供有关部执行时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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