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O_(3)和PM_(2.5)协同控制的一些思考

关于O_(3)和PM_(2.5)协同控制的一些思考

         

摘要

细颗粒物(PM_(2.5))和臭氧(O_(3))是影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两个关键污染物,具有一定的同根同源性,具备协同控制的基础条件。通过对现阶段我国实施O_(3)和PM_(2.5)协同控制的政策管理、科学机理、技术措施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系统分析,建议从国家层面科学划定O_(3)联防联控区域,优化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摸清O_(3)关键前体物VOCs和NOx的排放基数,建立VOCs分物种清单;量化协同方案,有序开展污染物、区域、行业多角度协同控制;开展O_(3)和PM_(2.5)协同机理研究,强化科学研究的支撑作用;开展VOCs综合治理,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以期实现O_(3)和PM_(2.5)短期削峰,长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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