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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编制研究

     

摘要

所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8条是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的最高法律依据或要求.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2010年)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5号令(2012年),对"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规定了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具体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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