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就业与保障》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延续缴费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延续缴费

         

摘要

近日,黑龙江省劳动保障厅出台了《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尤其是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的多项政策进行细化和说明。根据《意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续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