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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付酬暂行办法出台

     

摘要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办法》,如果按播放时间计酬,广播电台的单位时间付酬标准为每分钟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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