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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摘要

法国给予了地理标志,特别是原产地名称强有力的控制和保护,为欧洲大陆国家,特别是南欧国家所仿效。在法国法的影响下,南欧国家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在这些国家.地理标志,特别是原产地名称被作为集体权利受到保护.这种集体权利被视为国家遗产,属于该地理区域的全体生产者,不因该名称不再使用而消失;第二,原产地名称表明了产品来源,包括与来源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的联系,原产地名称不仅表明了产品的来源,而且还代表了产品的特定质量、声誉和其他特点;第三,这些国家以专门立法的形式来保护地理标志,并设立了保护和监控原产名称的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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