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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的财务会计处理

         

摘要

一、适用的文件。 1.公益性拆迁。2005年8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其适用于所有因公共利益需要搬迁而收到政府补偿款的企业。因此,此后凡属于公益性搬迁的企业,不论其性质和所在行业,收到补偿款均应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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