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教书育人(校长参考)》 >广东:建立学生食堂陪餐制度校级领导每月至少陪餐一次

广东:建立学生食堂陪餐制度校级领导每月至少陪餐一次

         

摘要

中小学和高校应建立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各校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每学期陪餐4次以上。这是近日下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学生食堂陪餐的制度》中提出的要求。该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