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法官分类的行政化与司法化--从助理审判员的“审判权”说起

法官分类的行政化与司法化--从助理审判员的“审判权”说起

         

摘要

法官分类与职权分配本应是司法改革的一个核心议题,而今却呈现出学术供给不足、法律规定不佳、实践运行不畅的局面。事实上,司法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法官分类行政化的趋势,由此带来了法官任职资历化、法官身份荣誉化、法官权限混同化以及司法行政化等弊端。为让司法回归真正意义上的司法、让法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官,需要重新审视法官分类,推动其由行政化走向司法化:可以将法官分为助理法官、普通法官、资深法官,分别赋予辅助审判权、核心审判权、指导审判权,审理不同的诉讼案件,处理不同的审判事务,并且分属不同的内设部门,以祛除法院系统的大锅饭弊病,走出司法行政化的泥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