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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普惠金融的关键在于提升服务客体的履责能力——基于普惠金融中公平享有权主、客体的博弈分析

         

摘要

市场经济环境下,金融机构本身具有的可持续商业性与金融发展的普惠性是相互冲突的,这种冲突可能引致普惠金融发展的目标与其结果相差甚远.要实现目标与结果的一致则取决于普惠金融的推进策略与力度,而推进策略与力度有助于所有企业普惠金融公平享有权的实现.然而实行完全意义上平等的公平享有权是不现实的,公平有等差.构建资金供给者-资金需求者的博弈模型,研究表明,当资金供给大于资金需求,资金需求者均能得到资金支持,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平等;当资金供给小于资金需求,资金嫌贫爱富,资金需求者不能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平等.中小企业要想与大型企业一样在金融服务中获得公平享有权,需要政府推出普惠金融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实现"小企业和中型企业提升到大型企业层面",在同一个层面上,拥有金融服务的公平享有权.要尽可能提升这种公平享有权的公平覆盖面,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这样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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