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经济展望》 >财产性收入'文章要做在农村'

财产性收入'文章要做在农村'

         

摘要

显而易见,要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两个前提重要:一是保护私人财产;二是允许财产参与分配.不保护私产,人们就不肯积攒财产,没有财产,所谓财产性收入就成了无本之末.

著录项

  • 来源
    《经济展望》 |2007年第12期|148-149|共2页
  • 作者

    王东京;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