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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业获“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摘要

<正>被业界称为"新闻出版业新年大礼包"的《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日前正式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根据《通知》,在2017年年底以前,对宣传文化事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作适当调整后延续。《通知》显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有两种:一种是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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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纸业》 |2014年第4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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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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