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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北部地区的爆发型地震与强震的关系

     

摘要

本文分析了华北北部地区(北纬37°—41°,东经114°—121°)1965—1986年地震目录,检测出爆发性地震10次。其中6次发生在邢台强震的余震区。研究了那些发生在非邢台余震区的爆发型地震与强震(M_s≥6.0)关系,并进行了“后验”预报。结果表明1965—1986年上述地区共发生M_s≥6.0地震5次,其中4次M_s≥6.5地震前1.5年内有爆发性地震出现。用随机二项式估算了爆发型地震与强震发生随机相遇的概率p,p=0.2%。用许氏R值评分方法估计了爆发型地震预报强震(M_s≥6.0)的效能为0.66。分析这4次爆发型地震所在区域可以看出:它们都发生在地壳破碎应力容易集中地区,这些地区可能是区域应力场增强时的灵敏点。因此,我们认为爆发型地震是区域应力场活动的标志之一,可能对强震发生具有预报意义。 按照本文论述的方法,分析了1987—1988年6月全国地震目录表明,上述华北北部地区在此期间,仅在1976年唐山强震的余震区内发生了2次爆发型地震。因此,预计1989年该地区可能不会发生M_s≥6.5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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