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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狂草艺术之“狂”

         

摘要

唐代书法处于“两极”,既有法度深严的“唐楷”,又有最为“写意”的“狂草”,两者都为后世树立了典范。讨论楷书绕不过唐楷,同样,言及草书不能不提狂草。从艺术与实用的角度而言,狂草的艺术性更为纯粹,是中国艺术中的“写意之尤”。

著录项

  • 来源
    《戏剧丛刊》 |2016年第22期|77-79|共3页
  • 作者

    梁文斌;

  • 作者单位

    北京语言大学艺术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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