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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好股份制改革成效低微的问题

         

摘要

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从“放权让利”,使厂长经理获得一定经营自主权开始的,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向企业经营者放权让利,不相应增加其责任,不建立制衡机制,就有可能出现企业领导人滥用权力的现象。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经营承包责任制,要求企业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包死基数,欠收自补等。但对经营者及所有者代表(即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人)的制约仍很软弱,没有形成制衡机制,企业还在吃国家的大锅饭,只负盈不负亏,不能破产。于是,有人提出产权变革思想,希望借助于产权制度来建立起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有效制约。从我国股份制企业试点来看,有的试点单位虽然在形式上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治理机构,但并没有将经营者、董事,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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