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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标管理的B市烟草批发企业责任中心机制研究

         

摘要

B市烟草批发企业下设7个县级业务单位,县级业务单位在账务上实行报账制管理,由于是非独立核算,其收入支出情况未能得到充分体现,经营成果缺乏科学精准衡量。同时,B市烟草批发企业还设有12个职能部门,由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在日常管理中对其经营管理成效的评价也不够具体。对经营成果成效评价的不充分,直接导致难以在此基础上开展制约和激励,不能有效提高经营管理内生活力。本文基于责任会计理论,以B市烟草批发企业为例,研究如何构建责任中心体系,在此基础上,融入对标管理理念,以对标改进的方式助推企业更好地发展,在为B市烟草批发企业责任中心机制落地和发挥作用提供思路的同时,也为其他国有企业责任中心机制的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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