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学术前沿 >我国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及其完善

我国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及其完善

     

摘要

监护制度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至关重要。我国民法典中的监护制度立足中国国情和实践,贯彻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精神,融入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的理念,增强了监护制度的可操作性,为未成年人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是对照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一般结构,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受限于总则编的体例,未能对亲权、监护监督、委托照护等作出详细规定。2020年修正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民法典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上述不足作出有益补充。但是,由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仍有待完善,且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存在法律性质上的差异,因此,民法典中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仍有讨论与完善的空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