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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流域治理中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差及其矫治

         

摘要

在行政分包治理体制下,地方政府行为决策须兼顾上级政府满意度、官员个人政绩和区域公共福利等诸多因素,差异化的多元目标导向造成流域治理中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差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边缘化。建立激励约束相融机制,矫治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差,是提高流域公共治理效率、促进流域永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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