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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 开放设计 分类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思考

     

摘要

虽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要求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但对电子化追溯没有强制要求。《食品安全法》对电子化追溯也只是作了鼓励性的要求。因此,在电子化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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