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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市自来水中有机污染物致突的比较研究

         

摘要

据王家玲等人研究,在1983—1985年间,他们对以某湖湖水作为水源的自来水为主,对照研究了以长江、汉江为水源的自来水中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致突变性。自来水中有机物经大孔树酯H103吸附,丙酮等溶剂洗脱后,所获有机物经Ames试验,测定其致突变性,并用V79哺乳动物细胞致突变确证。研究证实,不同水源的自来水经水厂加氯消毒后,其自来水中均生成或增加了新的致突变物。自来水的致突变性总是高于其水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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