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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份化不是增强企业活力的有效途径

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现行经济体制的种种弊端,集中表现为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所以,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围绕这个中心环节,大家发表了很多见解和理论构想。目前,已经显露出一种较为普遍的倾向性意见,即似乎一旦实现了股份化(即将现有国营企业改造成股份公司),企业就会获得内在的活力。对此,我持有不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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