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卫生法制》 >一起“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行政处罚案分析

一起“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行政处罚案分析

         

摘要

石景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某医院开设风湿疼痛专科聘用的医护人员无行医资质。经现场检查,初步认定:该医院风湿疼痛专科聘用的医生和护士均为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即按卫生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立案,进一步调查,根据最终依法确认的违法事实和情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该医院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