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植物检疫》 >应重视和加强对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的管理

应重视和加强对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的管理

             

摘要

1983年国务院发布《植物检疫条例》,之后,林业部公布了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20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也相继提出了本省区市的补充检疫对象名单,计70种,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是根据1984年以前的历史状况和当时林业生产实际制定的,加之首次制定检疫对象名单缺乏必要的审定程序,各省、自治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