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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 政府主官要主抓管总

         

摘要

食品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保障食品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应有之责。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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