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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革人民法院经济卷宗保管期限

             

摘要

随着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的逐渐增多,在档案的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 1.经济案卷的保管期限过长,给档案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带来了困难。按现在的标准执行,所有的经济案卷至少要保存30年。而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工作自开展以来,收案数量连年增加,且呈继续增长趋势。如此多的案件积累到30年以后就需要一个二十多平方米的专门库房,这会给各级法院在人员、库房、经费等方面带来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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