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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应有“节”

         

摘要

最近,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了修订,在这个文件中出现了“记者节”三字,两眼放光,读之起舞,因为是文,以代祝贺。 在解放以前,原来有个“记者节”,是全国新闻记者要求解放言论,保障人权的活动。我记得50年前的9月1日,我们还在香港举行过记者节活动。那时,建国在即,香港进步报纸的同仁,欢聚一堂,无不祝愿中国的新闻记者在新中国获得更大的保障。 记者节的缘起是1933年1月,江苏镇江《江声日报》经理兼主笔刘煜生,被江苏省民政厅长赵启騄以“宣传共产”之罪名屈杀。3月22日,上海《申报》披载了刘煜生被害的消息,一时舆论为之大哗,新闻界提出了“开放舆论,保障人权”的强烈要求。为缓和舆论界的指责,南京国民政府于1933年9月1日,被迫发出《切实保护新闻从业人员》的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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