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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检察院直接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宣判

     

摘要

4月11日,由江苏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提起诉讼的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生态环境受损害至恢复期间服务功能损失共计105.82万元,支付至徐州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项资金账户。据悉,这是全国人大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后,全国首次开庭审理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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