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环境保护》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应当建立何种性质的按日连续处罚制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应当建立何种性质的按日连续处罚制

         

摘要

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历史沿革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引入按日连续处罚的处罚机制。必须指出的是,有些国家和地区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是作为一种”刑事处罚“措施(例如香港地区).有的国家和地区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是一种”民事处罚”措施(例如美国).而我们试图呼吁立法者建立的按日连续处罚属于行政处罚措施。但是.我们认为这种情况并不构成理论和实践上的障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