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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组织的自利动因及其控制

     

摘要

公共行政行为是由政府组织加以实施的。政府组织常常被人们设定为社会公共组织 ,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最高代表者 ,并不具有自利动因。然而事实上政府组织同样拥有自身的特殊利益 ,这种特殊利益往往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日益突出。政府组织既然拥有特殊利益 ,就会具有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利动因。而这种自利动因正是形成公共行政行为不规范的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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