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领导科学》 >“集体违纪”的成因及惩治对策

“集体违纪”的成因及惩治对策

         

摘要

“集体违纪”是有组织的违反政策纪律的行为。其主体是一个单位或一个集团,其组织者多是行政长官或“一班人”。通常的做法是凡涉及到“出格”的但又对本单位有利的事,便充分运用“集体领导”的优势,开会讨论,大家出点子、想办法,用集体智慧对付有关的政策规定。经过了“集体”之后,事情便“名正言顺”。这种“集体违纪”现象是个人违纪的新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现象呈现的新特点,即由个人行为向有组织的行为发展,由隐蔽向半公开、公开发展,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 与个人违纪相比较,“集体违纪”的最大不同就是“集体”成为违纪主体,其违纪规模、违纪范围、违纪后果等,都是个人所无法比拟的。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1、集体谋划。集体违纪大都涉及到钱,为了搞钱,政策允许的不用说,“擦边球”也无所顾忌,甚至“红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