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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市(县)级机构改革中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

         

摘要

我市是中央和省的县级机构改革试点单位,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已于2月10日公布实施。我市机构改革后,暂设市委工作部门6个,政府工作部门20个,市委工作部门是:市委办公室、姐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研究室、政法办公室。市府工作部门是:市政府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审计局、财政税务局、交通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司法局、人事劳动局、水利局、建设土地环境保护局、计划统计局、工商物价局、教育体育委员会、文化广播电视局、工业经济委员会、农业经济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时,将商业局、粮食局、物资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水产局、乡镇企业管理局等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分别转建为商业、医药、粮食总公司等经济实体,实行企业编制、企业工资、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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