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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纠纷的和平解决(下)——对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调解规则适用范围的分析

         

摘要

3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调解规则中的自愿原则上文对仲裁规则中的自愿原则的剖析表明,它包含了两个原则:①仲裁规则无约束力的性质;②当事人相应的自由,这包括了调整那些规则的自由。通过1980年的调解规则,以及对该规则的解释,这两条原则得到了明确而有力的加强。 (1) 调解规则的非约束性在没有当事人事先协议的情况下,仲裁规则是没有约束力的。而调解规则连这样的约束力也没有,更为灵活和非正式。进一步看,暂不说只根据第一条、第一款协商才使其成为可适用,而且协议本身也只能涉及到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调解规则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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