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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奶源”“零添加”等不得标示--解读《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监督管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注和功能声称行为,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2016〕168号,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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