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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严重程度分级评分标准的制定及药品不良反应严重度指数的应用

         

摘要

目的:制定及评估药品不良反应(ADR)严重程度分级评分标准。方法:对现有ADR严重程度分级进行调整,制定新的ADR分级评分标准,提出ADR严重度指数的概念,即用某种药品或某类药物引起的ADR严重程度分级评分总和除以ADR总例数。用3种ADR严重程度分析方法对7605例ADR报告分析比较。结果:ADR按轻、中、重度分级分别占48.5%、41.4%和10.1%。按现行网上自愿呈报系统分类方法,一般级占95.5%,严重级占2.9%;新ADR的一般级占1.5%,新ADR的严重级占0.1%。按本研究新制定的标准分级及评分,ADR严重程度分为6级,从轻至重分别为1~6分,得分为1分者占48.5%,2分者占41.4%,3分者占6.9%,4分者占1.4%,5分者占1.4%.6分者占0.4%。按药理学分类,以发生频率排序,β-内酰胺类抗生素以2298例居首;以严重度指数排序,性激素类与避孕药以2.278居首。按药品通用名分类,以ADR频率排序,第一位为左氧氟沙星注射液370例;以严重度指数排序,琥珀酰明胶注射液以3.67列第一。结论:用本研究新制定的ADR严重程度分级评分法分析ADR严重程度,可使ADR严重程度细化、量化并具有加和性;也便于不同药品之间ADR严重程度的比较。用新制定的标准分析ADR严重程度可使不良反应较严重的品种凸显出来。ADR严重程度分级评分法在ADR严重程度的个例分析和集中分析中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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