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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察在内部行政监督体系中的地位

         

摘要

我们通常所讲的行政监督,概括地说是监督主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实施法律和是否遵纪守法的监督.行政监督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理解,泛指国国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的监督,以及党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前者可以概括为国家监督,后者可以概括为社会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又可称之为行政法制监督.狭义的理解,是专指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又可称之为内部行政监督.本文所要论述的,是行政监察在内部行政监督体系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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