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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弱势群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一要求,适应了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扩展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涵,对于我们党巩固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如何从理论上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从实践上切实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需要我们认真探讨的重大问题。为此,本刊特组织刊发一组文章,从不同角度对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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