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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证与罪刑法定的实现

     

摘要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对于弥补中国形式正义的缺位与不足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新刑法实施后,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将罪刑法定理解得过于简单和庸俗化的现象,刑事司法实践被笼罩在"法律形式主义"的阴影之中。事实上,法律的适用是一个比简单逻辑三段论更为复杂的过程,法律论证正是为了缓解法律机械适用和法律多解的困境,而于近四十年来逐渐在欧美法理学界兴起并走向前卫的方法论学说。法律论证强调对话、论辩、理性程序,其于刑法的适用利于超越"法律形式主义",将正义定位于形式与实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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