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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典的立法盈余及其完善

     

摘要

1997刑法典在坚持罪刑法定,强调法律文本的明确性的同时,对某些法律规范的规定,造成了立法上的多余,不仅给某些犯罪的定罪量刑带来不便,也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背离了其初衷,异化为妨害罪刑法定实现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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