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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和解的理念基础——浙江“枫桥经验”与美国VOR模式之比较

     

摘要

刑事和解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各地都在争相搞刑事和解的试点,但理念基础研究的匮乏使得相关改革很难有大的突破。浙江"枫桥经验"和美国VOR模式代表了中西方刑事和解两种有差异但却又共通的进路。认真审视两种模式的理念基础的异同,需要我们客观地对待恢复性正义、法律现实主义、交往行动等理论,从而使得刑事司法不是"被"和谐,和谐司法更不应是"天边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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