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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甘青新三省(区)重点区域和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摘要

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推动甘、青、新三省(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生态环境战略性保护,引导生产力布局优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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